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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法问题刍议

和文件并未确定“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但是其内涵明显大于之前刑法规定的“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而是肯定包括了更多的情形,有利于加大刑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此外,修正案对此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修改之后,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行为不要求以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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