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美德法日四国法官选任程序之比较

,是民主因素与任命权力的巧妙结合。高层决定的任命程序。在美国,所有联邦法官都是由总统任命,而很多州法官也是由州长任命;在德国,所有联邦法官都由总统任命,州法官统一由州的司法部长任命;法国最高法院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由总统任命,其他法官则由司法部长任命;日本除最高法院院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