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美德法日四国法官选任程序之比较
,使法官任命被看作是具有较大荣誉影响的国家大事,可以强化法官本人对自身职业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强化司法权威。提名主体实权化与最终任命权力形式化。美国总统提名的联邦法官候选人须经参议院确认才能通过,但参议院无法左右具体人选,仅能对该人选做出同意还是不同意的决定。因此无论<<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