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危机与人类未来
。治理必须有法术赏罚,法是衡量犯法不犯法的尺度,具有工具性价值。法又是强国的药方,“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国强是由于法治,国弱是由于轻慢法。家有常业饥荒年不会饥饿,国有常法虽危险不会亡国,法是国家的生命线。中华民族的刑法从三代以来就已产生,如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汤刑、周代的九刑。以后历代官修正史如《汉书》、《晋书》、《魏书》、《隋书》、《新唐书》、《旧唐书》、《旧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都修有《刑法志》,记载各朝法律思想总纲、具体条目、立法司法等方面内容,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化。“自魏文侯以李悝为师,造《法经》六篇,至汉萧何定加三篇,总谓《九章律》,而律之根荄已见。曹魏作《新律》十八篇,晋贾充增损汉魏,为二十篇。北齐后周或并苞其类,或因革其名,所谓十二篇云者,裁正于唐,而长孙无忌等十九人,承绍制疏,勒成一代之典,防范甚详,节目甚简,虽总归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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