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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视域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探析

府行政权和民众之间的关系,以“对主人负责”的精神态度和行为通过一切行政行为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将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作为自身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必须按照人民的要求及时公开信息,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拥有请求权,这也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内容。在当前社会中,为了实现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制约,人民必须以知晓政府信息为前提,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监督政府的重要前提。同时,民主、自由社会背景下,民众只有对政府信息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行使请求权,才能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人民主权视域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价值在人民主权视域下,政府必须依法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拥有广泛而重要的价值目标。通过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任何权利均对整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其相应价值功能,否则就失去了该项立法的价值功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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