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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调解结案后又强制执行现象防范

的态度,故意拖延时间,对调解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一拖再拖,直到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另一方面,义务人调解的目的是非善意的。一般来说,调解的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各自做出让步,以达到两者都可以接受的目的。正是基于此种情况,有些义务人在调解之初就心存恶意,表面上同意法院所主持的调解意向,但内心却不是真正的想同意并履行法院调解时双方达成的一系列条件。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想在调解的过程中让权利人做出最大的让步,并从中取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而且,义务人所做的并非局限于此,在法院调解完成,制作调解协议,双方调解生效后,他们并不按照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去履行。当权利人无计可施,只能申请法院强制履行的时候,义务人却早在此之前把调解书中所涉及的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法院很难控制此情况的发生并造成调解成功的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的程序当中,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却也无计可施。解决对策及建议笔者从调研中发现,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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