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成人高等教育改革转向
见报端的大学生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就是明证,这也是在学历文凭区分度减弱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的结果。当大多数劳动者都具有学历文凭的时候,社会必然会反思原先标准的合理性。如果学历文凭不足以区分出谁是理想的员工,那么社会就会提出新的区分标准、制造出新的“筛选工具”。这个新的标准就是能力,新的工具便是职业资格证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国家原劳动部和人事部于1994年联合制定颁发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规定了今后国家职业资格的种类、资格证书体系、证书作用、取得方式等。1995年,《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1996年,实施的《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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