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官邸制特色与借鉴
部长则可以居住官邸,也可以自有或租用住房,国家为官邸配备相应附属设备和承担相应的房租。德国实行官邸制的对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级公务人员,包括总理和联邦政府各部部长。德国官邸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德国所有的联邦官邸费用全部由联邦政府出资,根据现有财力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家具、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做出严格规定。法国:官邸范围狭小、住房补贴局限性、官邸制与住房补贴制相结合。法国的官邸制范围很小,只对政府领导人实行官邸制度,各部部长并不实行官邸制度,而是实行住房补贴制度,超标面积的住房费用必须由部长本人承担。加拿大:为外国大使提供官邸。在加拿大,政府除了为总理、国家机构负责人等准备官邸之外,还为各个区域的长官、外国驻加拿大大使以及来访的国外政要提供官邸。我国实施官邸制的必要性公房私占问题严重需要通过实施官邸制解决。我国部分干部永久占用国家房产现象严重。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没有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官邸制。改革开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