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多中心治理模式探析
与意识淡薄,社会群体庞大的潜在资源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流动商贩的管理无法获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城管部门一度陷入被动、孤立局面。(二)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建构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流动商贩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能否对其有效管理,成为新形势下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社会管理与流动商贩治理之间有着共同的理论基础,即新公共服务、善治与多中心治理理论。[4]“多中心治理”是指为了有效地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绩效目标,由社会中的多元独立行为主体,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弈、相互调适、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式,形成多样化的公共事物管理制度或组织模式。[5]根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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