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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法律依据及实践路径实证研究
公安局某某派出所”,民警签名则多为打印体、仿真打印体甚至无签名。3.内容随意性。既存在实体法事实如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说明,又存在程序法事实如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的“情况说明”。有的“情况说明”不说明具体事实,只给出结论;有的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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