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选择:是自由还是奴役
们对权利外部性逻辑展示得娓娓道来,完美地回应了批评者的怀疑,虽然从事后来看,作者对权利外部性的解释并非无懈可击。作者认为,所有的权利不管是所谓的消极权利还是积极权利,都具有外部性,有着“伤人的牙齿”,它的行使必然会对其他人以及整个社会施加一种责任。无论是从权利的实现还是事后的惩罚来看,对权利的保护都有赖于强大的国家机器的合理运转,“贫困的政府不能保护权利”。在一个国家对公共产品给予不足的地方,是鲜有完备的权利保障体系的。诸如我们习惯性认为是消极权利的免于刑讯逼供的权利,传统的分类认为此类权利是个人要求国家机构持有一种消极的不作为的态度。可是在这个不作为的背后,其实是并不亚于像积极保护公民受教育权等的巨大的国家支出———警察的培训,检察机构的设置,纪律法律等制度的制定以及无法一一列明的隐性成本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权利都是积极权利。作者用权利的外部性同时驳斥了那种认为美国的“权利中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