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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药洲石刻之研究 --对新编《广州市文物志》的商榷

作者/责任者:甄炳昌主编

索取号:K296.5-5/1/199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今古》总第27期

“乾隆己丑仲春,大兴翁方纲摹泐”13字,这才是名实相符的摹刻碑。《文物志》把墙上翁氏的《摹刻米题药洲手迹》碑与地面的《米题药洲石记》碑混为一谈了。《文物志》234页载:“下刻翁方纲题记:‘二段共一石……’”,查这59字的翁方纲题记,不见于上述两碑文。实际是翁方纲在《粤东金石略》中一段注文。这段注文,是说明今《文物志》记的《米芾“药洲”题字》、《时仲等题名》原为一石,25字皆是米芾手书的真迹。但清代阮元则认为两石非同一物。《文物志》将翁氏全文引出介绍,似乎肯定翁方纲的观点。但编者安排条目却把《米芾“药洲”题字》、《时仲等题名》分作两条介绍,未提《时》碑为何人所书,这又似是阮元的观点,编者对此未作任何说明。究是翁方纲的观点正确,还是阮元的观点正确呢?这个问题应彻底弄清楚,不可含混了事。
    四、古石何必易新名
    九曜石的分石命名,以翁方纲著《九曜石》(二卷)为最早。计有药洲石、仙掌石、拜石、池西北大石、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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