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莞(中堂)构建“龙舟文化”的学理依据及优势
作者/责任者:刘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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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广府文化》期刊 2012年第1期
农、渔人家,以农居多。至唐末,居户有所增加,已具村的规模,定村名为“舂堂”。 “舂堂”本是唐、宋时期南方的一种劳作场所,因其方式独特,很具地方特色,后来人们也视其为一种习俗。(《陈志》卷96第1页:“‘舂堂'见《太平环宇记》(之)《领表录异》,盖谓此为唐宋遗俗。”)就字义而言,“舂”是撞击的意思,“堂”为某一场所,如学堂、歌堂、祠堂等。[2] 对于古代的舂堂,唐朝刘恂所著《岭表录异》一书中有所描述:“广南有舂堂,以恽木刳为槽,一槽两边约十杵,男女间立以舂稻粮,敲磕槽舷皆有遍拍。槽声若鼓,闻于数里,虽思妇(思,莞音念’四’)之巧弄秋砧 ,不能比其浏亮也。”[3] 大意是:广东南部有“舂堂”这种劳作方式,是用整根大木挖空成为木槽,在一槽的两边大约有10 支木棍,男女相间站在槽边执棍一边舂槽中稻谷,一边有节奏地敲打槽边,有如奏乐的节拍不断重复。木槽发出的声响,就像鼓声一样,几里远的地方都听得见。就算思念丈夫的妇女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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