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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东曲家梁廷楠的戏曲理论

作者/责任者:罗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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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学术研究》1996年第12期

于乱兵之手 ( 梅妃传 ) 的梅妃江采萍, 改为 骂贼至死的 烈妇, 并写诗赞曰: 怪煞长羁永巷人, 就义从容竟如此! 昙花梦 写毛奇龄妾张曼殊忠于丈夫, 宁死不肯改嫁; 圆香梦 写庄达和李含烟相恋, 含烟死后, 魂魄还与庄生相见。李黼平评此剧云: 凄切清艳, 情止乎义, 有风人之遗。 ( 曲话序 ) 可见, 从理论到创作, 梁氏都力主以忠孝节义为剧作的灵魂。虽然今天看来, 忠孝节义 的思想属于封建道德范畴, 但在帝国主义欲将中国变为殖民地的形势下, 梁氏强调戏曲创作要反映爱国思想, 宣扬民族气节, 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在当时三元里人民 打番鬼 的呐喊声中加入 忠魂烈魄 的戏曲锣鼓, 更能鼓舞斗争的士气。至于 一女不嫁二夫 的贞烈思想, 是封建道德中的糟粕, 儒林外史 对此陋习已有抨击, 今日自当唾弃无疑。
    其总体构思之二, 是将戏曲的情节、曲文、宾白作为整体来考虑, 重创新而忌雷同。他在 曲话 尖锐指出, 元杂剧的一大弊病是雷同化, 抹煞了艺术的鲜明个性: 元人杂剧多演吕仙度世事, 叠见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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