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粤方言的不同文化特征
作者/责任者:李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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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广泛, 这主要是因为粤语区形成了完整的书写体系。只要是粤语的音, 或本字或俗字, 或者用同音字、借用字, 都可以找到方块字来写。有些常用的俗字, 书写定型, 在社会上已被普遍接受。因此, 用粤语写的读物便可以在社会上通行。从30年代以来, 所谓的木鱼书, 韵文有说唱文学, 散文则有历史故事、时事评论, 曾经在穗港两个都市盛行。此外, 在民间也常可见到粤语书写的告示、便条和广告。在香港, 至今各大报刊都还有用粤语写作的副刊杂文。普通话、粤语和文言乃至英语杂而用之的市井小说还在大规模地出版发行。闽语区的书面语在明末清初曾有过一批地方戏的脚本,( 如荔镜记等) 民初有过针贬时弊的杂文( 如畅所欲言) , 三、四十年代有不少在家庭妇女中流行的小唱本( 如英台三伯、雪梅思君等) , 后来就销声匿迹了。在这一点上, 吴语和闽语情况相近。明清以来, 吴语区也曾有过山歌、九尾龟、海上花等韵文和散文著作并流传通俗读物, 后来由于共同语的普及, 这类读物也逐渐衰歇了。
方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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