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饮食消费与民俗文化
作者/责任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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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2期
”如宴客,则较多采用分餐制,兴安憧人,“宴客人置一器,食余则各携去。”又“宴客以肉盛木具竹箕,均人数而分置之,罢则各携所余去,分肉或不均衡终莫解。”不管是聚餐制或分餐制,一般不分主客尊卑长幼,具有原始氏族群体生活特色。有谓“溪蛔及琶钦琼廉村落间,不饮清酒,以小瓮干酝为浓糟而赊留之,每筋客,先布席于地,以糟瓮置宾主间,别设水一孟,副之以构,开瓮酌水人糟,插一竹管,管长二尺,中有关挟,状如小鱼,以银为之,宾主共管吸饮,管中鱼闭,则酒不升,故吸之太缓与太急,皆足以闭鱼,不得而饮矣,主饮鱼闭,取管埋之以授客,客复吸饮再埋管以授主。”又“苗人请客,先到者上坐,子先赴席,子居父上,到迟者方饮。”类似的饮食习俗,显然为中原正统封建文化所不容,说明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在接受中原封建正统思想文化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在饮食制度上也可见一斑。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饮食文化习俗的形成发展,主要受社会与地理环境的制约。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的改善,饮食文化水平必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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