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商业活动与民俗文化
作者/责任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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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贵州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
业民俗文化特色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虽然相对较低。但其商业民俗文化还是表现了浓厚的地方民族特色。成为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生活中又一生动写照。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妇女主持参与商业贸易事务,已成为该地区一个重要的民俗文化特色。宋代循州,“风俗织竹为布,人多蛮撩,妇人为市,男子坐家”。清人也谓“西粤则谓之赶墟,且多妇人为市。”华南地区各民族多有此俗。广西河池瑶,“墟市大半皆妇人,谓之坐男使女”。江州瑶,“与民杂处,男力耕,女反逐未。”黎族,明人谓“黎村贸易处,近城则日市场,在乡日墟场,又日集场,第三日早晚二次,会集物货,四境妇女担负接踵于路,男子则不出也。其地殷实之家,畜妻多至四五辈,每日与物本会出门贸易,俊回收息,或五分三分不等,获利多者为好妻,异待之”。壮族,横州,“人南郭门,适成市,百货塞途,悉皆妇人,男子不十一。余甚疑焉,询之云城中居者多戎籍,不敢买仆,有仆则有差,虽武弃之家例不得免,故厮役多用妇女。至于贩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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