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商业活动与民俗文化
作者/责任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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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贵州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
之来,他货亦至,蛮之所斋,察香、胡羊、长鸣鸡、披蚝、云南刀及诸药物。吾商所斋,锦增、豹皮、文书及诸奇巧之物。于是泽者平价交市,招马官乃私置场于家,尽揽蛮市而轻其征,共人官场者,什才一二耳”。商业市场的垄断不利于商品经济的进一步活跃。
再次,古代华南地区的商品市场,主要由外地商人为主导。宋代,“今桂产于钦、宾二州,于宾者,行商陆运,致之北方,于钦者,舶商海运,致之东方。”明代桂林,“城内外商贾远集,粤东江右人居多。”清代百色地区,“市座商贾多粤东来,亦有他郡寄居者。”虽然外地商人的渗人,对促进华南少数民族地区商品经济还是起了重大作用。百色地区商业贸易,“若城厢外市肆喧舟载马驮,百货云集,类皆来自东粤,以及滇黔,非土产也。”但却反映了华南少数民族内部,尚未形成具有真正意义的商人集团,对于少数民族内部商品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显然为时尚远。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地区,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或多或少与商品市场发生联系,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有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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