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
作者/责任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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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世界宗教研究》1996年第l期
不差,即刺杀太牢以祷之”。近代广西环江县,逢久旱不雨,便集资购买猪狗两只,丢进很深的龙潭,俗称打龙潭,此后,天便会下雨。清代,县官也参加这种仪式,直到50 年代,仍有此俗。也有以猎物致祭。有谓“鹿,抚瑶把总每年春秋二丁办鹿致祭,按开州之初,深林丛警,诸瑶山犹能供鹿祀丁,古有而今无矣。” 甚至以人祭,广西西林普驮出土的石寨山型280 号铜鼓的鼓胸上有六组船纹,这些鼓的船图上除了鼓手,格手和武士,还有一或两个人手脚被缚于船桩台柱或船板之上,被武士以矛尖顶住头或穿刺其身,这是以人为牺牲祭祀河神的礼仪。直至宋代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仍有“杀人祭鬼之俗”。
华南少数民族,虽也有以庙宇供奉拜祭。但拜祭地点常不固定,而且形象不拘。“瑶岁有墓祭、庙祭,庙立于原,凡隶排者皆祭之,如群牲之大社也。无柱,刻木为像,约高二尺,或一尺许,或四、五像,一、二像,不必肖其人,亦不能辨为谁尔之祖称也,统呼之日阿公。” 近代广西水族在插秧前要到秧田祭祀,讫佬族于正月初到田头地头去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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