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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

作者/责任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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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世界宗教研究》1996年第l期

见。又广西壮族极重祭雷,祭雷之时,六畜必具,其数多至百余。有的地方在大年三十杀鸡时,必须将鸡毛妥为保存,遇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时,即将鸡毛焚烧,说雷王怕鸡毛焦味,如此不敢来降灾作祟 说明了华南少数民族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对神灵存在畏惧感,另一方面也不甘心完全束手就擒,在适当时候,还是自觉不自觉地愿意采取积极或消极的方法,来减缓神灵对人间控制的无比威力。
    二是相通感,即人神之间在某些场合,某些时候还是可以相通或者相助如某些宗教领袖或巫师等便是人与鬼之间的通达、通传者,神灵也会通过某些迹像选择人神之间的中继人。广西壮族自治州南丹县大瑶寨,其巫师产生很说明这一问题。当某人在狩猎中百发百中,猎获甚丰时,或其种植谷物总比别人好,且年年丰产之时,他便被视为神的庞儿。其猎物众,收成好等均被认为是神意所为,此人即可担任巫师。宋代某些少数民族,“其祭祀必先以生物呈献神,许则杀以血和酒,名呈生。” 至少认为人是可以某种形式或方式去领会神鬼意旨。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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