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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广东曲艺源流

作者/责任者:陈卓莹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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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民国时期文化篇》

和较有名气的,则几乎不作上街沿门卖唱的。他们日间在家,也为一些街坊或熟客占卦算命,晚上则多数被雇主们约邀上门弹唱。他们也是唱南音、板眼。那时候有不少业余音乐家或在家设“局”,或假设在他们的同道们所组织的俱乐部或音乐社里邀约那些有名气的失明艺人设局所唱的。那些“局”叫作“灯笼局”。除了那些公认了的音乐社或俱乐部之外,凡属临时在私人家庭里设“局”的,都呼朋引类,依时集会,并于门楣下高挂灯笼,街坊邻里如有此“雅兴”的也欢迎入座。唱至深夜,主家备有白粥、炒龙门粉(行语叫作煲白炒龙),收下灯笼表示不再接待宾客,于是连同那位失明艺人一起吃起“煲白炒龙”来。
    辛亥革命前后,还没有大事开辟马路,为保街坊治安,所有内街都设立“更馆”和街闸,入暮落更关闸,非到散更是不开闸让人通过的。在农村虽无街闸设备,但夜后走路既不方便也不安全的,故不论看戏或听曲艺都规定有天光场,非见天亮不散的。所以“灯笼局”于吃过“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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