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学作品中的“南腔北调”现象
作者/责任者:罗康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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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粤语与珠江文化》
言看做一种不含社会属性的静态的符号系统,而将含有社会属性的动态的语言现象称作“言语”并排斥于自己的研究范围之外,研究者从这些符号系统中找出规范,又用这套规范来分析其符号系统,其结果是导致语言学与社会分离。以“语不惊人死不休”为其追求目标的作家们创造的被公认为一流的语言,却在语言学研究中收到冷遇。即使有所涉及,也只限于其中合乎语言学家所制定的规范那一部分,而对其中突破规范的千姿百态的语言变异现象,则视为“例外”,甚至斥之为“污染”。在这种情况下,文学界只好提出“超越语言”这一概念。钱钟书说,“在常语为‘文理’欠‘通’或‘不妥不适’者,在诗文则为‘奇妙’而‘通’或‘妥适’之至。”(《谈艺录》)杨干华也有类似的体会:文学语言,“妙在通与不通之间。”试问:如果作家笔下的一流语言在语言学的“规范”看来属于“不通”,这种“规范”又有多少价值可言?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语言成功与否的标准决不在于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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