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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学作品中的“南腔北调”现象

作者/责任者:罗康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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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粤语与珠江文化》

方言进行创作,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古代言文严格分开,也就谈不上运用方言。从“五四”时代起,白话文登上大雅之堂,并取代了文言文,这样,就遇到如何对待方言的问题了,30年代,广东有些作家提倡“粤语文学”。当时欧阳山主编的《广州文艺》就明确宣布:“尽量用广州话中劳动人民大众底语言来创作”。欧阳山本人就创作了好些用广州话写的小说,如短篇《跛老鼠》,中篇《单眼虎》等。在《生的烦扰��序》中,他提出:“在文学方面,我们要求建立中国的多元性的方言土语文学。”这一主张虽有偏颇之处,却将方言与人民大众口头语统一起来,比后来有些人提倡“人民的语汇”,却反对运用方言的自相矛盾的观点,要高明得多。这种“粤语文学”,其实是带有汉民族共同语因素的粤语,即初具“南腔北调”形式的粤语。
    1951年《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使用祖国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之后,我国所制订的一系列语言政策,都是围绕“规范化”这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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