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学作品中的“南腔北调”现象
作者/责任者:罗康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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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粤语与珠江文化》
无疑是个飞跃,反映了广东作家在方言的运用上已经摆脱了盲目性。
1981年,广东文坛已经进入思想解放的新时期,吴有恒在《羊城晚报》发表的《应有个岭南文派》一文,则提出了“南腔北调”的主张。他说:“广东人讲官话,非其所长,我宁可避其短。然而,也不仅仅是为了避短。我们有责任把我们这地方语言中的精彩的东西介绍给全国。”“汉语是集纳东南西北各种方言逐渐形成的。……广东作家应努力以广东式的普通话来写作,力求保留地方语言的特色,而又力求使北方人也看得懂。”这种主张一提出,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运用方言的问题,成为广东文学界的热门话题之一。许多中青年作家,还以其创作性的实践使作品的语言产生了新的突破,例如杨干华的《天堂众生录》、《天堂挣扎录》等小说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这些理论和实践,标志着广东作家在语言上逐步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地方特色,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二、“南腔北调”的三种形式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南腔北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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