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与清代中国外贸行商的兴替 -- 兼论广州十三行的历史命运
作者/责任者:张晓辉著,胡巧利主编
索取号:K296.51-5/1/2010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今古》2010年合订本
纳入了世界市场体系之中。在这一制度下,中外商人在中国市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三、中国外贸行商的兴替
鸦片战争以后,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冲击下,清政府被迫在沿海实施了自由放任的贸易体制。行商制度被正式废除,外商可以在沿海通商口岸自由贸易,“可以由他自己的意愿同任何人按照互相同意的价格自由进行买卖;雇用他的私人的买办和仆役”。自此封建性对外贸易垄断被打破,沿海成为自由的竞争性的市场,中国外贸行商发生根本变化。
(一)旧行商的没落与分化
鸦片战争前夕,公行对于准许鸦片贸易的呈文中称:“关于以外国进口商品交换中国产品一点。行商陈述了他们现行的办法,并且建议继续实行现行办法,那就是不应该触及他们的垄断权。”清朝钦差大臣耆英在签订《南京条约》后,“为抵补公行垄断制度的取消,曾建议以执照发给一百名广州商人,专营对外贸易的只限于他们”。“广州商人曾多次企图保留他们的一些特权,放弃公行的形式,而保留这些原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