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广州银钱业市场
作者/责任者:严显郁撰写;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索取号:K296.5/144/3-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3卷
行局分支机构增加,上海、四川等省市的商营银行和湖南、广西、福建等省银行,也纷纷来广州分设机构,使银行业逐渐成了广州金融市场的主体,而地方性私营银钱业,则大大缩减,从以前居广州金融市场的主要地位,退居成为广州金融市场的补充,但在金融业发展历史上确有其特殊的地位和起过不可低估的作用(广州的银号,是在明末清初年间开始建立的)。如1931年,广州共有华资银行16家,其中4家资本合为港币17,737,200元,5家资本合为大洋43,743,700元(其中有两家为1932年的资本额),7家资本合为毫洋5,483,845元。至同年广州的银钱业共有537家,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商业牌照的资本额统计,共有资本毫洋6,752,227元。但广州银钱业的实际资本额,远多于上述申报数额。他们为了逃避按资本额征税,惯例大体上是把比所报资本额约多三倍的资本,以附加本(简称附本)列账,计付利息。所以当时广州银钱业的实际资本总额,当在毫洋2000万元以上。加上它们吸收的存款,全行业资力,约有毫洋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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