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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3000多线索要不要保?

作者/责任者:何姗 莫冠婷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国有效,广州市的地方条例应当是更具针对性、更切合本地实际或需要的法规。否则为什么还需要广州再制定一个条例呢,执行国家、省的条例就行了。再说广州条例中的传统村落目前也没有上位法,其他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也没有上位法,不是也出来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了吗?” “我个人认为,上位法没有,地方立法只要和上位法不抵触,是可以有的。在城市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这三个事项上,市一级有立法权。目前的做法是比较保守,但不能说它错。”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说。 市名城委委员王世福教授则提醒:“立法必须评估未来产生的实际反应和影响,一旦‘删除’传统风貌建筑,可能出现的实体性抢拆或其他不利结果,也应该予以考虑。” 专家:可制定政府规章 或修改历史建筑标准扩大保护范围 从“五普”中产生的3000多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能否得到保护? 张松指出,从专业技术层面上说,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确在大概念上没有原则性区别。“如果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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