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3000多线索要不要保?
作者/责任者:何姗 莫冠婷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士认为名城保护是重要的,那么这3000多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是应当尽可能保护的,如果因上位法欠缺而面临被拆或改造,恰恰需要地方法规做出必要的规定。否则,此前的调查、研究、公众参与、媒体宣传等,包括各种投入,是否会因没有法律条文依据而导致前功尽弃呢?这样的条例修改是不是也没有实现应达到的预期目标呢?”
“要保护传统风貌建筑,补救的方法还是有的,一是可以单独制定市政府规章,类似于《办法》;或者是修改现在的《办法》,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扩大。内容相近的把它们合在一起。”刘文静建议。
一直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人大代表陈安薇也认同:“应该把有保留价值但尚未被列为文物建筑的老建筑都放在同一个概念里,就是把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都放在一起。建议完善历史建筑的定义。”
汤国华表示:“目前广州评定历史建筑的标准偏高了,已接近准文物,比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要高。如果把传统风貌建筑列为历史建筑,就要修订《办法》,要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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