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3000多线索要不要保?
作者/责任者:何姗 莫冠婷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整历史建筑的认定标准,要回归国家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把历史建筑分3级认定和保护,一级是准文物,二级是一般历史建筑,三级是传统风貌建筑。”
“广州是否把“五普”中的3000多处传统风貌建筑全部列入历史建筑?当然这需要进一步的梳理和评估,但也许至少有80%的应转为历史建筑,当然列入历史建筑名单后应该还可以分级保护的,但工作进展要快,主管部门采取有效行动,这样才能证明不是有人以一些法律概念为托词,其实就是不想保护。”张松呼吁。
一直负责广州历史建筑名录普查、推荐的华南理工大学刘晖博士还提出另一种保护思路:“传统风貌建筑不再作为《条例》的法定概念,应采取有别于历史建筑的更灵活宽松的保护方式,以指导和激励为主,不用禁止性和强制性手段。根据《办法》,3000多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都应由各区登记公布,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对骑楼街和传统村镇等风貌集中成片地区应尽快划定历史风貌区,进行整体风貌控制和保护。”
业主:担心保护外立面找不到原装
专家:要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