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致美斋的风水及其他
作者/责任者:西慧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b10
了。”使致美斋随着粤剧的传播而名声大振!
●清代的铺规
致美斋酱园在当年广州十多家酱园中独树一帜,经历400年沧桑而不衰,与其严格的管理分不开,致美斋现在还保存着的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制定的《铺规》,共有十七条:
一、各伴不得在铺内聚赌或在铺尾闲谈。
二、各伴宜和衷共事不得口角嘈吵以及斗殴等事。
三、饮酒不得过多,早餐定不设酒,晚餐至多每人三两以双蒸为额。
四、不得私下饮酒及私饮好酒。如有此弊各伴即暗行通知东主及柜面司事人。
五、不得私赊私借及支长人工。如有事故支长者必须经东主认可方能支取。
六、不得无事出街或出街过夜或留友住宿。
七、年中各伴回家限三十陆两为额,多者工金照扣少者工金照补,如遇时节城隍旦尾祃后均不得回家。
八、各伴回家或出街须告知东主或向柜面司事人声明。
九、各伴取银买卖须交回价单,如不能有单者仍要说明数目。
十、送货与各店不得在栈装载径行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 287955